陳鐵奇同志: 您好!2023年3月30日您在我局“局長信箱”咨詢“裝糧線”相關問題的來信收悉?,F(xiàn)答復如下: 糧倉出現(xiàn)沉降、形變,應在確保結構安全、生產(chǎn)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儲糧。如因倉房沉降等,造成實際儲糧高度超過設計裝糧高度,應由有資質的單位對倉房結構安全性及安全儲糧高度予以鑒定評估。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!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2023年5月8日 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 |
來源:糧食和儲備局網(wǎng)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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